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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出租住房不登记,将会依法处罚!

2020-01-06 点击 评论

江苏省最新规定!

2020年1月1日起

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记入信用记录!

存在不良信用记录

对申请贷款、出行乘坐飞机高铁

办理信用卡都有影响!

房东必须向公安机关

申报登记租赁住房居住信息

出租人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要求

(一)查看承租人、经办人、实际居住人身份证件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,登记有关信息,并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租赁住房居住信息;

(二)承租人是流动人口的,告知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、申领居住证;

(三)承租人变更或者停止租赁的,向公安机关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登记;

(四)发现承租人、实际居住人利用租赁住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
房东该从哪些渠道申报?

共有五种渠道:

(一)通过租赁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报;

(二)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、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;

(三)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、互联网平台出租住房的,可以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;

(四)通过房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转报;

(五)通过村民委员会、社区居民委员会转报。

房东和租客都要注意啦!

租房规范了

才能保障你我的居住安全

没登记的赶紧去登记吧

虽然房子可能是租来的

但生活是自己的